项目概况
前进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秸秆环保综合利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0986
项目名称:前进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秸秆环保综合利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100
一、工作内容
前进街道 10个村(辛家、王家、望花、赵家、山梨、大洼、大志、二台子、白 泥厂,后陵)2917亩秸秆进行粉碎离田(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每天作业量由各村负责人签字核准)耕地进行深耕(深耕标准达到20厘米)、悬平、起垄,达到明年春耕播种标准。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参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工作业,粉碎离田,深耕(标准达到20厘米)截止到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开始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项目完毕全部工作量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具体视财政拨款情况支付)。
(3)服务内容:前进街道 10 个村(辛家、王家、望花、赵家、山梨、大洼、大志、二台子、白泥厂,后陵)需要清理秸秆面积约2917亩。
要求: 1.对站立的秸秆进行粉碎离田。
2.对群众春耕前人工收集的秸秆及残渣进行清运。
3.成交后30日内将秸秆清运远离前进街道管辖区域。
4.作业用具必须为成交供应商本公司自有用具,不得租赁。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符合国家要求。
(5)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标准
(一)秸秆粉碎离田深翻还田
1、釆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 按照秸秆粉碎离田、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或恢复地垄,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该地块村民或村民代表意见为准)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度必须达到20-25 厘米,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之前完成。
2、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质量应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七字要求,即:深: 达到规定深度 20-25 厘米、深浅一致;平:地表平坦、犁底平稳;透: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耕的整齐;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无: 无重耕、漏耕,无斜子、三角、无“桃形”;小:墒沟小、伏 脊小。
3、保护性耕作方式:实现作物留根茬和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不焚烧秸秆;来年春季耕地不进行旋耕、翻耕、起垄等整地作业,直接实行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分为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方式,可以根据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选择。
3.1 响应文件中所提报投入本项目机械在本项目完成离地采购人会对各机械进行实时监控,在此之前不得离开本项目区域(如:工作机械损坏现场无法修理(经请示采购单位批准后离场修理)或者恶劣环境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将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金额。
三、报价要求
报价金额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固定单价,以亩为单位),包括完成秸秆粉碎离田清理、深翻等工作所发生的机械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测量费、其他费用及所有价格内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不可预知风险所发生的费用。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参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工作业,粉碎离田,深耕(标准达到20厘米)截止到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开始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服务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二)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 (五)、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远程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供应商可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七)、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北街117号
联系方式:王军 024-282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东街73号辽宁省信创园B座6楼
联系方式:024-25856906
邮箱地址: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024-2585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