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厦门市新店中学委托,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13]FJHZZZ[CS]2025001、2025-2026学年厦门市新店中学保安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2026学年厦门市新店中学保安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213]FJHZZZ[CS]2025001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厦门市新店中学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4,600.00元 采购包1(2025-2026学年厦门市新店中学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224,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24,6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4)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并按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企业应符合上述文件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文件中其他有关对中小企业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9-05 至 2025-09-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8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5-09-18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 收标处2,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二次报价。 4.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流程,务必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同时确保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及CA能够正常使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厦门市新店中学 地址:新店镇新莲路1号 联系方式:0592-7887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01单元 联系方式:0592-58895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吴枝华、邱丹婷、王秀枝、张艺真 电话:0592-588956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