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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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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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行政区域 | 凤翔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17: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9月15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预算金额 | ¥199.3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2766877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翔区秦凤路3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7282406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三洞桥15号5号楼512、516、51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92766877 | 附件: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BJ-[2025]-0909-CG 项目名称: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6,52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3,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凤翔区农村地区国省道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4年1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4年1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上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 5、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7.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8.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凤翔区秦凤路3号 联系方式:0917-7282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三洞桥15号5号楼512、516、519号 联系方式:13992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92766877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