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南安市中医院委托,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83]QZSKDZB[GK]2025001、康复及五官科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康复及五官科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583]QZSKDZB[GK]2025001 项目名称:康复及五官科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康复科及五官科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采购包2(康复科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9-04 至 2025-09-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9-26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开标2室(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安市中医院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南美路103号 联系方式:18750664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1层-2层 联系方式:0595-222869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鲤鹏、蔡育宏、黄雅婷 电话:0595-222869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