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01]ZK[GK]2025009、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警用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警用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 0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201]ZK[GK]2025009 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警用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93,633.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警用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93,63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93,633.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的服务开始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9-04 至 2025-09-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9-25 09:4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相关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3、投标人若到开标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开标室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开标室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18876551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12226;132959226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育祥、陈文清、李水连 电话:0592-6012226;1329592266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