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昭苏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昭苏县2026-2030年度森林经营方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K-CGCS-20250900 项目名称:昭苏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昭苏县2026-2030年度森林经营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5000 最高限价(元):31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昭苏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昭苏县2026-2030年度森林经营方案 数量:1预算金额(元):315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评估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林地资源数量、质量、布局、结构及利用效率等问题,识别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评估风险挑战。 2.明确目标与布局:确定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占用林地定额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天然林保有量、重点公益林林地比率、林地生产力等预期性指标。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林地分区与布局方案,明确保护利用方向及管理措施。 3.全面保护林地: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及低保护等级林地。实行林地分级保护,划定Ⅰ级至Ⅳ级保护林地,实施差别化管控。开展林地恢复和补充规划,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4.合理利用林地:推行节约集约用地,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根据林地质量等级,合理确定公益林、商品林布局,引导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利用。 5.重点工程规划:包括森林分类经营、天然林保护修复、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森林质量提升等工程,明确目标、范围和实施步骤。 6.规划实施保障:提出组织领导、政策配套、监测评价、科技支撑、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7.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图集、附表、数据库及专题研究报告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9月-2026年03月验收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昭苏县健康街189号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999-60425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谦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伊河北岸旧城改造2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1870967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隆楷 电 话:18709675100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