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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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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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5-HZZB-HZ-023 二、项目名称: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880,000.00元 | 89.8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 服务类(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 | 梳理略阳县境内河道采砂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重点对嘉陵江、青泥河、西汉水、乐素河、黑河及白河等6条主要河流进行采砂规划编制、砂质勘察设计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以及规划期的后续服务工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阳县水利局关于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 2、规划期:5年 3、项目概况:梳理略阳县境内河道采砂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重点对嘉陵江、青泥河、西汉水、乐素河、黑河及白河等6条主要河流进行采砂规划编制、砂质勘察设计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以及规划期的后续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进行现场查勘调研,收集河道地形、水文泥沙、涉水工程、生态敏感区、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开展必要的河道地形测量,摸清略阳县境内河道砂石资源分布及利用现状,在对接略阳县水利、环保、发改、国土、农业、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的基础上,梳理总结经济发展对砂石利用需求以及采砂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规划原则、规划范围及任务。 2、综合评估河道特性及监管要求,重点针对砂石储量较大、开采需求旺盛和采砂管理任务较重的嘉陵江、青泥河、西汉水、乐素河、黑河、白河等6条河流,开展河道演变分析和砂石补给分析,结合砂石资源分布现状,估算河道可利用砂石总量,为制定河道采砂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3、充分考虑河道采砂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道与通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安全的关系,明晰采砂活动的限制性条件,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布局可采区,严格划定禁采区和禁采期,明确可采区开采范围、深度、开采量及采砂作业方式,分析采砂对河势、防洪、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影响,提出采砂规划实施与管理要求,满足略阳县2026-2030年河道采砂管理需要。 4、根据本采砂规划审批要求,同时编制本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通过。采砂规划环评编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4) 及其他相关规程规范、符合国家及本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三、相关规范 采砂规划须满足《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办河湖〔2019〕1054号)、《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启动我省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河湖长函〔2025〕17号)的要求,同时报告编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等技术规范要求。 四、成果文件份数要求 1、成果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纸质版(一式十份) 纸质版版成果文件按A4规格印制;若有图纸,图纸一律按A3规格印制;所有纸质成果需装订成册。 3、电子文件(一份) 提供完整的编制资料电子文件一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 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有关政策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成果审查验收。 | 1,8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发展委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及采购代理合同约定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 | 2.2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水利局 地址:略阳县人民政府6楼 联系方式:0916-4822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汉上第一街12号楼 23 层04-05号 联系方式: 0916-888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 0916-8886036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