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DD—2025—0902 项目名称: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天台村):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平安村):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褒姒村):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4(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褒河林场及花果村):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天台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平安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褒姒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褒河林场及花果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天台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2(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平安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3(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褒姒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4(汉台区林业局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褒河林场及花果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1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林业局 地址:汉台区天台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225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1室 联系方式:0916—88158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丹 电话:0916—8815855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