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一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一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2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二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二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3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三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三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4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四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四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5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五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五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6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六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六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7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七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七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8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八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堆肥还田服务采购八标段 | 主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 | 参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下发的《绿色种养循环堆肥科学施用技术指导意见》(农技土肥水函〔2024〕278号)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