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际国内双循环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3873
项目名称:国际国内双循环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课题研究服务费分2次支付:1.第一期:在合同完成签订后,30日内完成调研并形成征求意见稿,采购方支付课题研究服务费的50%;2.第二期:在收到经采购方验收通过的正式课题研究报告后,采购方支付课题研究服务费的50%。
(一)项目主要内容:
1.研究概述:基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主要任务和国家当前开放政策形势趋势,以多式联运为核心,在深入调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的物流基础设施、运输组织模式、政策法规环境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评估发展阶段与功能特征,明确研究的重点方向与突破口,制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多式联运建设方案,为将营口片区打造成为高效便捷、绿色智能、服务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多式联运物流枢纽提供科学依据与决策支持。
2.现实基础:立足于营口自贸片区优越的区位、港口和铁路条件及制度平台,系统性开展国内外自贸区政策对标及先进港口(如宁波舟山港)经验借鉴,科学评估东北、内蒙腹地及俄、中亚等国际货源潜力,预测发展空间,总结评估当前营口港多式联运存在的瓶颈问题。
3.内涵特征:聚焦营口国际国内双循环多式联运物流枢纽的核心内涵,着力研究如何强化“港-区-腹地”三维高效联动、支撑新贸易业态发展、打通面向俄、中亚、欧盟的多向战略通道等核心功能构建。强调“一单制”、智能通关、全程可视化等制度集成创新,及智慧化、绿色化、平台化的服务体系升级路径。
4.总体要求:通过对战略任务的专题性研究,为营口打造国际国内双循环多式联运物流枢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政策支持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关键在于围绕空间布局优化、基础设施升级、制度创新赋能(尤其在联运调度、“一单制”深化)、重点项目推动、政策赋权争取及港产城融合等重点领域,提出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建设方案、重点任务清单、配套政策体系及实施路径,研究成果需切实支撑营口向上争取政策资源并指导建设实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名称、拟解决问题或预期效果、先发地区经验借鉴、实施路径及事权范围等。同时就如何发挥与营口港联动发展,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与可操作的路径。
(二)项目进度要求:合同完成签订后30日内完成调研并形成征求意见稿,3个月内提交验收评审稿。
(三)项目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电子邮件)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18041762217@1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辽宁省营口自贸区澄湖西路89号
联系方式:0417-665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8楼8室01号
联系方式:0417-8188666
邮箱地址:18041762217@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1634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育峰
电 话:0417-818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