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委托,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对[350725]HY[CS]2025003、政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政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725]HY[CS]2025003 项目名称:政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000.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8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9-01 至 2025-09-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2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路6号404室1号开标室-南平政和 六、开启时间:2025-09-1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路6号404室1号开标室-南平政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13850903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金融大厦2503室-2 联系方式:1896537279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电话:1896537279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