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榆林市委党校 | 行政区域 | 榆林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09:30 | 开标地点 | 不见面开标 | 预算金额 | ¥3434.16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朱坤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2-3891169 | 采购单位 | 中共榆林市委党校 | 采购单位地址 | 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11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09120036 | 代理机构名称 | 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5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2-3891169 |
项目概况 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HB-2025-019 项目名称: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34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10,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510,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55104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10,400.00 | 合同包2(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780,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80,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37806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0,600.00 | 合同包3(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5,35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52,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其他厨卫用具 | 53529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52,900.00 | 合同包4(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4,792,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92,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其他装具 | 47924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92,400.00 | 合同包5(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2,213,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13,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饮水器 | 22137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13,700.00 | 合同包6(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9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6-1 | 其他图书 | 26916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1,6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6(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6(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上传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物资采购项目; 2、特别提醒: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CA锁购买:①现场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 楼,E18、E19 窗口,电话: 0912-3452148;②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sobot.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榆林市委党校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1550912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0912-3891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坤 电话:0912-3891169 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