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350901]NDCG[GK]2025010、宁德市总工会大楼、市直机关署前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总工会大楼、市直机关署前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901]NDCG[GK]2025010 项目名称:宁德市总工会大楼、市直机关署前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总工会大楼、市直机关署前办公区物业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14日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 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26 至 2025-09-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9-1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2)其他: 一、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 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解密结束后,供 应 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1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或拨打0593-2250266进行咨询。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当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最高限价的1%。三、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为:1家。四、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财办库〔2024〕265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四)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 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五、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5号 联系方式:19905035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593-22502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衍春 电话:0593-225023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26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