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头排王前山防火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6 18:49|发布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9|项目监管地:东湖高新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头排王前山防火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8.136.235/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HB-0612504-0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5-01144 3、项目名称:头排王前山防火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4.4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24.4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森林质量提升和防火巡护步道建设,包括:林相节点提升、森林抚育、防火巡护步道建设等。项目红线范围79.9亩,涉及九峰街道,4个小班,详见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4个月内完成施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8.136.235/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 3、方式: 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开标室5-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室5-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二路41号8栋光谷建设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027-87459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70号SBI创意大厦1003室 联系方式:027-87820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泉、马振伟、张晓林、涂书军 电 话:027-8782022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