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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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中心医院 | 行政区域 | 安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17:3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13.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3256899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中心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州南路18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2512997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256899 |
项目概况 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AK-2024-027 项目名称: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消毒杀菌用品 | 10%次氯酸钠消毒液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消毒液(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所销售的消毒剂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同时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4)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文件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金州南路185号 联系方式:18992512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联系方式:0915-325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915-3256899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