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评审机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500-00473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评审机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85
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沈抚示范区西部区域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评估审查
★二、对服务机构要求
本项目所指的工程评估审查服务的工作方式为非紧密型,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所投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评估报告的编制。
2)项目负责人根据投资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小组承担评估审查工作。评估小组的人数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
3)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评估审查的经验专家组成。
4)及时报告项目评估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根据专家意见协调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确保评审后的评估报告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的文件和规定,评审过程及结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8)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评估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 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9)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10)评估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三、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咨询委托书》(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四、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接到工作任务书后3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市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行政审批局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评审报告。
★五、履约期限:
1年,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获取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地 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联系方式:牟海东024-58615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
邮箱地址:sybid00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光、车佳忆
电 话:024-8396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