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2025年09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M-2025-08-00872;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65.00万元/年; 1.5最高限价:65.00万元/年; 1.6服务内容:1、负责污水处理站所有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及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操作及养护;2、负责污水站消毒药剂、PAM等一切药品的采购、运输、投加、标识标牌、制度上墙、必要的工具、劳保设施等一切运营工作。3、负责污水站的安全、稳定、达标运行。4、在线设备数据稳定上传,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9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2日;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 系 人:孙晨曦 电 话:0431-89332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联系方式:0431-80609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 话:0431-80609773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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