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2025年永兴综合填埋场运行经费(调节池翻新工程)(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PM-CG2025008 项目名称:2025年永兴综合填埋场运行经费(调节池翻新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1952493.17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2025年永兴综合填埋场运行经费(调节池翻新工程)(第二次)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5日历天,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世贸中心大厦3405室)/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城大厦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90186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89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世贸中心大厦34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9705288899 质疑联系人:赵志坚 质疑联系方式:197052888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3303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