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GL2025-G3-057-ZYZC 项目名称: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7年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2.029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1310148.6元/年,两年预算共2620297.2元。 最高限价:1310148.6元/年,两年预算共2620297.2元。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7年社会化保障服务1项;(2)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7年社会化保障服务由以下八个分类服务构成:保安服务、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实训基地楼接待服务、理发洗衣服务、营房设施和水电维修维护服务、公共事务保障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期两年(730日历天),服务期起算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具体服务进场之日起算(但中标人实际进场之日晚于通知进场之日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合格后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方式:发售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50.00,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电子邮箱guilinyl@vip.sina.com(本电子邮箱仅供供应商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材料使用,不作他用),以免造成工作延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售价:¥3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9.1条“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58号 联系方式:阳宏伟 0773-3603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联系方式:吕雯 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雯 电 话: 0773-2887388、2887399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