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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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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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汉滨区社会工作部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7日 17: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15: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 预算金额 | ¥21.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鲁班经办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09156355 | 采购单位 | 中共汉滨区社会工作部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滨区五星街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17557728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09156355 |
项目概况 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B-2025-164 项目名称: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人才服务 | 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出示其身份证); (3)供应商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和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至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汉滨区社会工作部 地址:汉滨区五星街 联系方式:18717557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 联系方式:18809156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班经办 电话:18809156355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