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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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区域 | 旬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17: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8月07日 16: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9156363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旬阳县旬阳大道54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7215550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09156363 | 附件: | 附件1 |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 (10).pdf |
项目概况 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7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XY-XY2025-018 项目名称: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水保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⑪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蜀吕路(一期)、新森林产业路项目水保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http://zxgk.court.gov.cn);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放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550230151@qq.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投标及确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旬阳县旬阳大道54号 联系方式:0915-721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09156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09156363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