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厦门医学院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201]AHG[TP]2025001、急危重症护理学实验室基础科研仪器设备建设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急危重症护理学实验室基础科研仪器设备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201]AHG[TP]2025001 项目名称:急危重症护理学实验室基础科研仪器设备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1(急危重症护理学实验室基础科研仪器设备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58,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序号3货物交互式情境模拟人(ACLS)接采购人通知后再供货,并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其余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谈判响应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谈判响应供应商【本项目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谈判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本项目指货物制造商】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 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谈判响应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谈判响应供应商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7-21 至 2025-07-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07-31 09:15: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5-07-31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谈判响应供应商可到谈判现场,也可不到谈判现场,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决定。 2.谈判响应供应商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1(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厦门医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联系方式:0592-2122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55175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定杰、杨燕玲、陈雅芬 电话:0592-551757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