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18
- 标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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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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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行政区域 | 平利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 07: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 预算金额 | ¥106.161969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婷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29251590 | 采购单位 | 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39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91510462 | 代理机构名称 |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8423299 | 附件: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AK-018 项目名称: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1,619.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1,619.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61,619.6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1,619.69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红色鲜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24978502@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相关流程。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395号 联系方式:15091510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婷 电话:15029251590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