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00-00180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执法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福大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街
中标(成交)金额:50(%)
评审总得分: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服务类
名称:2025年执法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汽车维修定点企业作为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车辆维修分为防性养护、小修、中修和大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服务要求:1)要求维修车辆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维修地点,随到随修。 (2)采购人的公务车辆处于集中停放状态,并且根据维修项目,维修监管人员不定期的要到现场,对车辆维修过程进行查验,从节约油耗和时间成本考虑,需要距离车辆集中停放区较近的车辆维修单位,15公里以内。 (3)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4)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更换配件要经采购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汽车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5)供应商须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得到及时报修,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救援。必须做到接到报修或救援后5公里内30分钟拖车或维修技师抵达故障现场;10公里内1小时拖车或维修技师抵达故障现场。 (6)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7)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8)车辆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电器元件及线路烧毁,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9)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10)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 (11)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电子维修档案,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内容必须包括: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维修内容、维修时车辆公里数、更换配件名称、原厂件或是品牌件、配件价格、维修工时价格、维修总额等,以备采购方随时查阅。 (12)供应商对维修、保养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3)供应商应在交通局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14)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等,具体详见服务需求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保障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评估服务质量并在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进行续签,每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要求,按服务需求执行,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 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履约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学斌、苗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号(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18841355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53910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佐阳
电 话:024-577667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5-210400-00180.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福大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一致承诺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