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村管辖区域内围墙修复及涂料、部分道路铺设沥青及零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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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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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五一村管辖区域内围墙修复及涂料、部分道路铺设沥青及零星工程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5日 00: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本次响应文件提交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13: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龙里路318号201会议室(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276.3201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邬伟恩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2961237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161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64970006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莲昌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颛兴东路1313号1206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62961237 |
项目概况 五一村管辖区域内围墙修复及涂料、部分道路铺设沥青及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108250603114315-12248097 项目名称:五一村管辖区域内围墙修复及涂料、部分道路铺设沥青及零星工程 预算编号: 1225-W1080484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63201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763201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76320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五一村管辖区域内围墙修复及涂料、部分道路铺设沥青及零星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63201.00 简要规则描述:园区围墙修复、道路铺设、屋面防水工程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上海市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响应文件提交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龙里路318号201会议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1618号 联系方式:021-6497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莲昌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颛兴东路1313号1206室 联系方式:021-62961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伟恩 电 话:021-62961237 潜在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