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网信工作经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TYCF(C)0603 项目名称:网信工作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完成。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完成。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完成。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3(雁塔区网络正能量精品征集展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4(见证雁塔新发展”网络传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活力雁塔见证未来”网络主题宣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合同包2(网络名人雁塔沙龙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合同包3(雁塔区网络正能量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8)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但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价格得分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9)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合同包4(见证雁塔新发展”网络传播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8)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但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价格得分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9)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合同包5(雁塔网络国际传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中采购包3、采购包4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余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85382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二府庄龙首塬小区3号楼1204室 联系方式:029-863326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思宇 电话:029-86332603 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