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114 项目编号: SHXD2025ZC第46号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科等装修改造项目吴忠市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科等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198663.42 最高限价(如有): 2198663.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50日历天;三标段:服务期:1年。 工期:单个项目工期以具体项目内容单独设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4%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等,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7-01 23:46:31 至 2025-07-08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时间:2025-07-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 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招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磋商,若因未解密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程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由于系统进行公布供应商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供应商的需在线等待公布供应商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0512-58188093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 3.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5.磋商报价说明:竞争性磋商共二轮报价,第一轮磋商报价为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为评审现场由磋商小组在系统内在线发起进行,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根据系统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由于供应商 CA 驱动无法正常登录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系统将默认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02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