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SZGZ-C2025-0083 项目名称: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床位制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89520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捌万捌仟玖佰伍拾贰元零壹分(¥:788952.01) 采购需求: 对苏州市第四看守所监室原有通铺和卫生间进行拆除,并铺设地砖和墙砖等,以便于安放监室床。 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天,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项目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时间:2025-07-2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支钟毓 联系电话:0512-651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902号2幢东楼2楼 联系人:杨富珍、沈燕、陆帏帏、项陈 联系电话:0512-67913588-6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富珍、沈燕、陆帏帏、项陈 电话:0512-67913588-6001 附件:JSZC-320500-SZGZ-C2025-0083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