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医疗检查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海洋城商务2号楼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HZZB-HZ-016 项目名称:医疗检查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视野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多光谱)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宫腔镜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胃肠功能检查与治疗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运动平板心电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视野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2(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多光谱)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3(宫腔镜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4(胃肠功能检查与治疗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5(运动平板心电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视野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2(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多光谱)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3(宫腔镜检查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4(胃肠功能检查与治疗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5(运动平板心电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海洋城商务2号楼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海洋城商务2号楼701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海洋城商务2号楼7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略阳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6-4830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海洋城商务2号楼701室 联系方式:177910709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7791070980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9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