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3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KXY-XY-2025-011 项目名称: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295.5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 合同包预算金额:332,295.5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2,295.5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具体项目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修补项目(S210金河口至吕河集镇段、棕武路、金张路、李家台村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PDF扫描件)发送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550230151@qq.com,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投标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阳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旬阳市城关镇旬阳大道54号 联系方式:15209152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泸康大道江南一品幼儿园巷内300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2室 联系方式:152091563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曦儿 电话:15209156363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