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350121]FJJX[GK]2025001二、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建新院区家具、床帘及轨道、窗帘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采购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家具): 货物类(福建宸兴家具有限公司)
采购包2(床帘及轨道、窗帘): 货物类(厦门市画龙点睛窗饰材料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c.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账号: 3510080200180006655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家具:4.23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床帘及轨道、窗帘:0.834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包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价格修正阶段,福建腾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福建腾亚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书面说明为放弃有效报价,报价写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福建宸兴家具有限公司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给予10%的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2、采购包2:在资格审查阶段:福州蓝天迷彩服装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逐条填列品目,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价格修正阶段,福州好工匠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腾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以上2家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福州好工匠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交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福建腾亚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厦门市画龙点睛窗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给予10%的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23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 1395036391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 陈雯、符惠琴、叶弘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雯、符惠琴、叶弘 电话:0591-87555700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