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和史河湾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0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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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5-16 |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和史河湾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5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2.1采购内容: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和史河湾污水处理厂药剂除磷剂、乙酸钠采购,其中,1包: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和史河湾污水处理厂用除磷剂2467吨;2包:固始县污水处理厂用乙酸钠1231吨;3包:史河湾污水处理厂用乙酸钠1340吨;(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2.2交货期:每次根据采购需求接采购人通知 7 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出水水质要求; 2.4质保期:一年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固财招标采购-2025-16-1 | 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和史河湾污水处理厂用除磷剂2467吨 | 罗山县中原聚合物有限公司 | 罗山县城关老罗息路三里湾处 | 1,869,986.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7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0 | 0元 | | 固财招标采购-2025-16-2 | 固始县污水处理厂用乙酸钠1231吨 | 信阳市清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健昇路牌袁社区8号 | 2,086,545.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12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0 | 0元 | | 固财招标采购-2025-16-3 | 史河湾污水处理厂用乙酸钠1340吨 | 许昌秦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姜庄乡耿庄社区07号 | 2,261,25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8.62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0 | 0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吴涛,梁锐、姚杰、陈新丽、郑保亮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场计取。1包:27439.83元;2包:30038.54元;3包:32135.00元 | 收费金额:89,0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中段 | 联系人:缪伟 | 联系方式:1360761405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立铭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固始县城关镇陈元光大道西段68号 | 联系人:张志立 | 联系方式:175376233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志立 | 联系方式:17537623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