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K-G2025-0009 项目名称:学院学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设施设备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采购包1:149.000000万元;采购包2:28.000000万元;采购包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拟采购学院学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设施设备一批,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分包及分包下的单价限价详见招标公告及第四章项目需求,超过分包及分包下的单项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共有3个分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个分包,但只能中一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标顺序为:分包1、分包2、分包3,若投标人在依次评审的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续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需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且最后期限不得迟于2025年08月15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此处所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方式:线上获取、线下获取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6-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按分包制作,每分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版需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统一组织;浦口校区统一踏勘时间:2025年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踏勘集合地点: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安德门校区统一踏勘时间:2025年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踏勘集合地点: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128号)。请各供应商在统一踏勘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踏勘负责人陶老师,联系电话: 025-52889289。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要求: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为准,核心产品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如有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投标,有三家供应商所投产品(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则实际投标产品品牌仅有两个,故有效供应商仅有两家,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本项目核心产品:包1:长龙洗碗机 ;包2:校园一卡通预约点餐平台;包3:全光谱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5. 采购公告发布信息: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2、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邮箱获取:需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762262548@qq.com),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及文件费支付方式,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 售价: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警官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5288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联系人:姜爱荣 联系电话:025-83286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爱荣 电话:025-8328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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