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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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 | 行政区域 | 平利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 17: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镇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8416281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8426602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8416281 |
项目概况 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PL2025020 项目名称: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55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2024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道路工程); (4)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2.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0915-842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915-8416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镇 电话:0915-8416281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