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4-JSSQ-C2025-0002 项目名称:2025年秦淮区道路桥梁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压实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健全城市安全运行保障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对辖区桥梁开展常规检测和结构检测对部分道路开展定期检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且经过年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上单位名称需保持一致。)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或桥隧或公路专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时间:2025-06-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 网站发布公告。 (二)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更正公告。 (三)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3-29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25-84556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15号楼北301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13645146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13645146351 附件:JSZC-320104-JSSQ-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