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梅山街道方门历史围填海区块拆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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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梅山街道方门历史围填海区块拆除工程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 行政区域 | 北仑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 18: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13: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预算金额 | ¥261.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秋圆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6888666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山街道梅中路5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6788617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仑区太平洋国际大厦22楼221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6888666 |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梅山街道方门历史围填海区块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L2025-MS0506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梅山街道方门历史围填海区块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49494 最高限价(元):2549494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4949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梅山街道方门历史围填海区块拆除工程,主要为历史遗留的填海区域进行土石方开挖外运,工程等级确定为Ⅳ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j.ningbo.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4.4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响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即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开标前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4.5 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方式(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磋商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北仑区太平洋国际大厦22楼2212室,收件人:李秋圆,联系方式:15858456599。2)采用现场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现场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4.6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梅山街道梅中路5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8617 质疑联系人: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8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太平洋国际大厦22楼22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秋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88666 质疑联系人:马凯凯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8886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联 系 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