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土地预审、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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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土地预审、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 行政区域 | 宁陕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6日 14: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预算金额 | ¥130.5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冯家欢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91559877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陕县迎宾大道4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09266999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891559877 | 附件: | 附件1 | DF015-采购清单 |
项目概况 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土地预审、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FSH-2025015 项目名称: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土地预审、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一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一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000.00 | - | 合同包2(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土地预审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二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土地预审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二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0 | - | 合同包3(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三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三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一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土地预审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二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三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水保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一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土地预审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二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许家城-郭家山园区公路改建工程林地手续采购咨询服务项目(三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2号 联系方式:1550926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19891559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电话:19891559877 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