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兰考县闫楼乡大李东村、薛店村、新园子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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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兰考县闫楼乡大李东村、薛店村、新园子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兰考县闫楼乡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3日 16:4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324.417576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曲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15958009 | 采购单位 | 兰考县闫楼乡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考县闫楼乡人民政府院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26000004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汴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金田路10号14号楼2单元310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15958009 | 附件: | 附件1 | 2025年兰考县闫楼乡新园子、李东、薛店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2025年兰考县闫楼乡大李东村、薛店村、新园子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谈-2025-21 | 2、项目名称:2025年兰考县闫楼乡大李东村、薛店村、新园子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 最高限价:3244175.76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兰财采字谈-2025-21-1-1 | 2025年兰考县闫楼乡新园子、李东、薛店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 3244175.76 | 3244175.76 | 是 | 3244175.76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4)谈判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要求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响应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响应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响应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5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3.方式:需通过CA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交易系统。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文件获取:(1)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查看。 (2)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兰考县闫楼乡人民政府 | 地址:兰考县闫楼乡人民政府院内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方式:1522600000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汴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金田路10号14号楼2单元3104号 | 联系人:曲女士 | 联系方式:1551595800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曲女士 | 联系方式:15515958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