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2025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57018-1 项目名称:2025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毛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格:壳长≥0.5cm;放流水域:象山港海域;放流时间(月):10-11;单价最高限价:0.0013元/颗;拟中标人数:2家。 备注:中标单位按综合评分排序由高到低分别承担25万元、15万元的种苗供应任务。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光唇鱼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格:体长≥3.0cm;放流水域:甬江流域四明山支流;放流时间(月):5-8;单价最高限价:0.5元/尾;拟中标人数:1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有放流品种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2)标项1的投标人须为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标项2的投标人及其投标品种须为满足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和供应品种;(3)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证上必须包含该标项品种)。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0574-8918692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629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景恺、陈雷、胡霞、胡智名、缑子末、李晶、张晓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3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