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锦州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2067
项目名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锦州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6400.54
最高限价(元):496400.54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服务中办公楼物业服务,面积:10600平方米,楼层:13层
二、服务期限
1.服务期:三年。
三、项目范围及目标
1.项目地点:锦州市市府东路10号。
2.物业服务内容:保洁、保安、维修、变电所维护、水源热泵维护等工作。
(1)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
(2)卫生清洁,包括:1楼12楼大厅、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楼外门前三包范围,污水管道的疏通。
(3)楼内物业服务范围内花木摆放及维护。
(4)楼前楼后停车场管理及维护。
(5)楼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的管理。
(6)电梯日常工作。
(7)高压变电所值守和维护。
(8)水源热泵值守和维护。
(9)日常办公楼办公、照明用电线路维护。
(10)日常门窗桌椅维修养护。
3.物业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标准
●保洁:
1.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上岗时要求穿戴统一制服,规范整齐。
(2)文明工作,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2.室内服务标准(办公楼公共区域、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休息室、活动室等)。
(1)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一次,全楼巡回保洁,确保无积灰、污迹、垃圾、水。
(2)天花板、公共楼道灯、活动室和会议室灯每季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虫网。
(3)卫生间:每天至少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卫生间每日巡回保洁。
(4)负责部分办公室、会议室内日常卫生工作,做到“一日一扫”。
(5)垃圾桶:对垃圾桶每天清扫,做到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
3.室外服务标准
(1)办公楼门前每日清扫两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办公楼门前理石地面无痰渍、污渍。
(2)大门:每月擦拭一次,无灰尘、无污迹。
(3)消毒灭害:每年灭鼠、灭蟑螂一次,无明显蚊蝇滋生。
(4)冬季除雪,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合理安排,并做好室内地面清洁工作。
4.其他
(1)负责“三包”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
(2)完成局和中心交办的一些临时工作。
●保安:
1.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必须持证上岗,保安证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能处理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配备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2.保安服务标准
(1)维持办公楼秩序。执行相关制度标准,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秩序,防范治安事件的发生,及时依法处理各种纠纷等行为。
(2)服务内容、时间:设置24小时值班看守。对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统一摆放,符合市容市貌要求。
(3)夜间: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节约能源,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
(4)消防巡查:每日巡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监控室:保持24小时开通,每天定时检查。
(6)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后迅速到达现场,并报甲方与警方,协助采取措施。
●维修:
1.人员要求:电工必须有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电工能够从事所有电工作业服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2.工作要求:水、电(变电所高压电、办公楼低压电)线路检修、维护、改造、事故排查等,保障水、电、气使用安全。
3.负责电梯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水源热泵每日开启、维护,防止夜间冻裂等事故发生。
●食堂
1.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厨师、面点师要求必须有从业资格证,食堂所有人员必须有健康证,以上证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
(2)上岗时要求穿戴统一制服,规范整齐。
2.工作要求
(1)负责洗菜、配菜、加工、卫生。
(2)必须保障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食堂管理规定。
(3)爱护食堂内的所有用具、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市府东路10号
联系方式:211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2110816
邮箱地址:jzszfcgzxpsb@163.com(提交材料邮箱)
开户行: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账户名称: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6-21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