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周至县黑河平原段安哑路桥处堤防及溢流坝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CG-20250514 项目名称:周至县黑河平原段安哑路桥处堤防及溢流坝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黑河平原段安哑路桥处堤防及溢流坝水毁修复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黑河平原段安哑路桥处堤防及溢流坝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7)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PDF版本响应文件及电子投标书)。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周至县引汉济渭(黑河治理)办公室 地址:周至县楼观镇肖里村(老环山路东) 联系方式:029-8518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12室 联系方式:153324674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辛工 电话:15332467421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