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TC-FW-2025-0716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人防工程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人防工程检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凡是涉及到人防施工及主体完成后,待现场具备检测条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待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2)人防防护设备及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待现场具备检测条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待检测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报告。(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B.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证明。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详情:北辰区北辰道中建大厦9楼912室) 方式:(1)投标人现场报名; (2)线上报名:投标人向代理机构递交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邮箱:zjgczxjc2015@163.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北四综合楼1楼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022-24098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辰区北辰道中建大厦9楼912室 联系方式:苏经理、022-86875555/13312035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 话: 18602262335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