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05-1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POST-GC-2025010 三、采购项目概况:为保证邮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房屋、营业生产场所、寄递收投场所、处理中心等正常使用,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包含单项维修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绍兴市分公司邮政大楼、32个营业网点、30个寄递营投部、投递部等日常零星维修工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2个供应商,预估总采购额90万元/年(含税);2名中标人的成交份额:第一中标人为55-65%,第二中标人为45-35%。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系数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在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的预算造价的基础上报固定折扣系数(非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 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折扣系数。 报价应是采购范围内10万元(含)以下零星工程部分工作的价格表现,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计入工程报价的各种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税金,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赶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材料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调试费。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的预算造价的基础上报投标折扣系数,投标折扣系数不得高于93.00%,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四)报价依据: (1)5万元(含)以下日常零星维修,中标单位根据实际维修情况由甲方审核定价后进行结算,按季度进行结算。 (2)5万元(不含)--10万元(含)以下零星工程: 2.1工程内容按实结算,套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按单独装饰工程中限取费,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法。 2.2材料价格:有信息价格的主要材料在采购前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有信息价格的材料价格按工程开工当月(包括开工日当月)至竣工月份(包括验收日当月)期间的《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中绍兴地区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预算编制时期的材料价格进行补差,差价只计取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材料费纳入总价下浮。 无信息价格的材料价格在采购前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包括材料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方可采购,材料价格由招标人根据市场实际在采购前予以审计签证确认,并以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只计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签证价格纳入结算总价下浮; 甲供材料、设备不计主材价,中标人在结算时只计相关材料、设备的采保费、二次搬运费(投标人需另行注明费率,最高不超过1%)。 2.3人工费:按实际施工工期的信息价平均值(《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浙江造价信息》)计取; 2.4零星点工:零星点工仅用于纯人工维修费用结算(以甲方签证为准),零星点工按400元/工日(含税)计算,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零星点工签证价格不纳入结算总价折扣。 2.5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取费标准约定: (1)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按定额中值计取。 (2)组织措施费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按定额中值计取。 (3)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单独装饰工程、《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计取。 (4)若相关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 2.6结算凭证:乙方须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若存在乙方因政策原因税率不为9%,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甲乙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2.7其他费用:工程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由甲方承担。工程审减率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审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率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执行。 2.8工程量:工程量有施工图纸的按施工图纸计算,无施工图纸的由施工单位出施工图并经业主审核后按施工图纸计算,不能出施工图纸的按现场实际测量或经业主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程量。 2.9需招标人确认并能调整结算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招标人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招标人提出变更的)、材料价格确认单(招标人要求调换材料或品牌的)、图纸会审纪要,未经招标人确认均不得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 (五)承包方式: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甲供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并不得转包。 (六)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一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一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1+1模式)。 (七)项目地址:绍兴市分公司大楼及所属网点、寄递营投部、投递部。 (八)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六)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二)递交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应答的标包予以否决。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6日14时00分至2025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以公对公转帐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注: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6日14:00:00。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710会议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九、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14:0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710会议室。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门户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 点: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5-8910084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姜璐美、黄烜栋 联系电话:0571-87850078、18205700052 邮 箱:9763347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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